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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的律师阅卷
来源:新快报发布时间:2012年05月15日作者:

     在公诉科工作的七年多里,我接待过很多来访的被害人及被告人家属,印象最深的,是当书记员时和主诉官一起进行的特殊律师阅卷。

 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,被告人吴某某的哥哥和辩护律师风尘仆仆地赶到院里时,已经是下午5点。二人从湖南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广州,辗转一天来到萝岗,为的是阅卷和了解基本情况,可因我院已将该案依法提起公诉,而法院尚在立案审查期,依照规定无法给辩护律师阅卷。多留一天,就意味着要多一天的费用,无奈中,他们找到了我们,想了解一下大致情况。交谈中,我们了解到被告人的哥哥因为此事,已经准备从湖南来广州打工,以方便去监狱探望弟弟,送衣送钱。因为家庭贫困,辩护律师也是免费代理,还垫付了来广州的路费。被告人吴某某的哥哥说到弟弟的情况时,一个大男人眼泪就流出来了,从怀里掏出一张低保卡,说要用该低保卡里每个月400多元的最低生活补助来分期赔偿被害人的医疗费,以减轻其弟弟的罪行。看到被告人哥哥无助的眼泪和热心的律师,我们内心也为他们着急,于是急忙和法院多方进行联系,最后法院立案庭同意借出卷宗。在接待室里,在不违反法律程序的前提下,我们给辩护律师看了借来的案卷,后为其进行了详细复印。

  从湖南赶来的被告人家属面对异乡检察官的热情关怀和帮助,心里一直热乎乎的,激动地说:“谢谢你们,热情接待老百姓的检察官。”

  其实有时候,也许对于我们自己来说,工作内容仅仅只是多了一点点,可在需要帮助和关怀的人心中却成就了一片天。“检察官”这神圣的三个大字的分量,一直在百姓心中掂量着。